一、制订和修改学术委员会章程。
二、审议研究院的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。
三、对研究院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的实施提出建议并监督。
四、参与重大项目和其他开放研究课题的评审并提出资助建议。
五、参与重大成果的评审鉴定工作。
六、对重大课题经费的合理使用提出建议。
七、协调研究院组织或承办的本学科领域全国性重大学术活动。
八、承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和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