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负责院行政、文秘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二、负责上级来文的接收和转发以及档案的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院、所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工作。
四、负责研究院的财务会计工作。
五、负责研究院的科研成果整理与保管工作。
六、负责考勤、科研津贴、奖金的发放工作。
七、负责研究院设备、资产的登记与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办公用品的购置与发放工作。
九、负责院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和会议纪要的编写工作。
十、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